2004年10月12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七版:前沿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中消协将请行政机关处罚不改霸王条款的企业
宗晓

  对于浙江3家银行的改进,中国消费者协会昨天表示,银行终结霸王条款,是一个好的开端,今后还会与各部门协作,进一步推进消费维权。
  中消协投诉与法律事务部主任王前虎称,浙江省三家银行合同的修订,这件事情证明了,消费者协会和行政机关的沟通,社团的力量和行政的力量共同发挥作用,将是推动不平等格式合同条款的修订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。
  今年8月,中消协曾对银行业中普遍存在的“电话挂失不担责”、“全额保险才贷款”等六大霸王条款进行公开点评,引起社会广泛关注。其实从去年开始中消协就已经采用点评的方式对霸王条款开战,希望出现对霸王条款人人喊打的局面。今年7月以来,中消协就陆续对电信、邮政、房地产、汽车、旅游等行业的数十项霸王条款进行了点评。但点评后,存在不少置之不理的情况。而这次浙江部分银行修正霸王条款开花结果,当地工商部门的审查、敦促起到了不小的作用。中消协昨天表示,今后还将继续与各个行业的行政主管机关加强沟通和合作,对那些拒不整改的企业转请行政机关处罚。(宗晓)